我們看到,一些地方舉辦諸如“紀念張飛誕辰1855周年”“紀念孫悟空誕生1000周年”“紀念劉備托孤1800周年”“紀念潘金蓮開窗950周年”等活動,不斷受到人們的質疑,這是必然的,這也表明人們對如何開展紀念活動是有著清醒認識的。
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地如此開展紀念活動,那么孫二娘開店是不是也應當紀念?劉姥姥進大觀園是不是也應當紀念?桃園三結義是不是也應當紀念?唐玄奘取經歸來是不是也應當紀念?很明顯,這簡直是瞎胡鬧嘛!對此不僅值得商榷,需要質疑,而且亟需規范。還要對那些已經舉辦類似紀念活動的辦會效用、資質審批、經費使用等問題進行審查,以正視聽。
盤點類似紀念活動的舉辦,多是打著“弘揚文化”的旗號,但文化不是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裝。類似形式大于內容,甚至形式偏離內容的紀念活動,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是不言而喻的。一是擾亂了人們的思想。類似的紀念活動牽強附會,過亂過濫,不僅達不到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目的,甚至玷污了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給人們的思想意識留下某些不良印跡;二是浪費公共資源。有的紀念活動的主題設置寬泛、涉及領域眾多,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卻徒有虛名,浪費了公共資源。
文化,即人文化成,是一個民族或一個社會群體在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并世代相傳、較為穩定的思想傾向,散發出某種精神的力量,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人們的道德、言行、審美、價值觀等,塑造出一個地域的、民族的文化意識和文化性格。在我們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奮斗的過程中,在堅持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的同時,也必須要堅持文化自信。但我們所大力弘揚的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高質量的傳統文化,像毛澤東同志倡導的那樣,“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利用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來為經濟建設服務。而那些“葫蘆攪茄子”般的所謂紀念活動,良莠不齊,混淆視聽,不但不能助推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弘揚,往往適得其反,是我們所必須遠離的。
去年8月份,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論壇活動規范管理的通知》,強調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嚴格管控論壇活動審批,防止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各地及相關部門對于各類紀念活動的組織舉辦及資質審批必須嚴肅對待,嚴格審批,對于那些價值不大,作用甚微,尤其是會對人們的思想帶來負面影響的所謂紀念活動要堅決禁止。對于確需舉辦的紀念活動,應當注重特色培育,并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加強監督,使其辦出水平,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亦 然)